阆(làng)中市,坐落在四川东北部、嘉陵江中游,东枕巴山、西倚剑门、雄峙川北,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物华天宝,文化厚重,如一颗璀璨的明珠,熠熠生辉。阆中幅员面积1878平方公里,总人口84万,其中非农业人口23万,城区人口约20万。辖49个乡镇,3个城区街道办事处。阆中地处四川盆地北缘,地势西南低东北高,市区平均海拔328-888米,以低山丘陵地貌为主,亦有部分丘陵平坝地形。境内流长59.4公里,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1%。阆中历史悠久,战国时为巴国国都。公元前314年,置阆中县,至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。历代王朝都在这里设置郡、州、府、道、治所。汉唐时期,阆中是我国古代天文研究中心,著名天文学字落下闳创制了《太初历》和世界第一台浑天仪;蜀汉史将张飞镇守阆中七年之久;明、清时期,阆中一度成为四川临时省会达10余年。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,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阆中一直是川北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中心。1985年国务院公布阆中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;1991年撤县建市,为四川省直辖市;1992年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;2001年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市,2004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。阆中,素有“阆苑仙境”、“巴蜀要冲”之誉,唐代诗人杜甫在这里留下了“阆州城南天下稀”的千古名句。历史给予了阆中丰厚的馈赠,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化和近200多处名胜古迹,至今闪烁着夺目的光彩。阆中被誉为四川最大的“风水古城”,是全国现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,保护完好的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各历史时期的古民民街院、寺院楼阁、摩岩石刻构成了阆中独特的旅游资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。气势辉宏的张飞庙、张飞墓冢以及蜀汉遗址文物,更是三国旅游热线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阆中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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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